当爱回来

2022-10-13 作者:故事大全 阅读:
  

晚上八点,我坐在学校图书馆窗边的一偶,静静地翻阅着心仪的书。晚风从窗外徐徐吹来,凉爽而惬意。

“嗨,你好,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的身边响起,我从书本里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女孩,纤细的手指向我旁边的空座位,脸上浅笑吟吟。

“哦,可以,可以……”我一边回答着,一边手忙脚乱地将放在那个空位上书包拿到一边。慌乱间,桌上的书竟被我的手肘碰翻在地上。

女孩掩嘴轻笑,缓缓蹲下身帮我捡起了书,“喏,给你!”她轻声说道。我伸手接过书,无意中碰到了女孩的手,滑腻而柔软。

“咦,这不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吗?我在图书馆借了好几次,都没借到!”女孩看着书的封面,惊奇道。

“你,也喜欢毛姆的书?”我问道。

“嗯,喜欢,他的很多书我都看过!”女孩轻轻诵道:“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我接了一句,然后道:“既然你这么喜欢毛姆的小说,那就把这本书拿回去看吧!”。

女孩微笑着望向我,接过书,眼中星光闪动,“我叫周笛,本校中文系读大三!”,“我,我叫米栋,土木系大二。学,学姐好!”我结结巴巴道。

“噗嗤!”看见我那副窘态,周笛没有忍住,笑出声来。

钱钟书在《围城》里曾说过,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我和周笛也不例外,从那天起,我和她便开始相识,相恋、相爱……

爱看书的女孩一般都是安静的,周笛也一样。她是一个很简单的人,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轻松,很舒适。

恋中的人,总会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我和周笛也是如此,携手匆匆度过了大学里的美好时 光,走出校门踏进了社会。

我和她租了套小房子,在这个庞大的都市里像蚂蚁一般地工作着,生存着。虽然暂时薪水都不高,但应付日常的花销还是可以的。

每天下班后,我就会到周笛的单位门口去接她,然后一起手拉着手往家走,顺路还会把菜给买了。回去后,她做饭,我看书。吃完晚饭我们就手拉着手在家附近的小径上散步,日子过得简单而舒适。

某天晚上我和周笛在散步归来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流浪。一路上,它一直跟着我们,直至到家门口。周笛看它着实可怜,于是就把它给收留了。给它洗干净后,我们俩惊喜地发现它竟是一只可爱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周笛很高兴,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米笛。

米笛的到来给我们的生活平添了很多欢乐,每次给它洗完澡后,它都会一边疯狂地甩着皮毛上的水珠,一边在窄小的出租房内来回四处奔跑,把我和周笛逗得哈哈大笑。

转眼间,我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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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入职已近两年了。一个副总非常欣赏我对工作那种尽心尽责的态度,他很看好我,于是就给我压了很多担子。这样一来我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月的收入也随之水涨船高。

我和周笛的手头渐渐宽裕起来之后,就退掉了之前那个狭小的出租屋,带着米笛搬到了宽敞明亮的公寓楼里还贷款买了一辆车。

秋天,我开车带着周笛回了趟老家,见了我的父母。两位老人很高兴,他们对未来的儿媳非常满意,甚至连订婚的日子都帮我们选好了。我感觉上天真是待我不薄,似乎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回城之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我愈发忙碌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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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不知有多少次周笛想过来和我说说话,我都是头也不抬地对她说,现在正值我的事业上升期,天天有做不完的方案开不完的会,真的很忙,没事不要过来打扰我。说完我就埋头敲键盘,根本没有注意到一旁周笛失望的表情。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周笛和我已渐渐疏远起来。直到有一天忙到很晚的我回到家看见周笛虚弱地躺在床上独自流着泪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了严重性。

原来不知哪次我们没

她的头发是深色的,像纱布一样明亮,走路时弹性地飘动。

做好保护措施,周笛怀孕了。她几次想把这件事告诉我,但看见我在电脑前忙碌的样子她只得把都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昨天下午周笛在她们单位打水时不小心在开水间滑倒,送到医院后就已经流产了。

周笛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半响她开口轻轻对我说道:“米栋,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分开吧!或许,我们早就应该分开了,只是我们自己不愿意面对而已!你好好想想,我们多久没在一起好好吃顿饭,没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分开吧,这对你对我都应该是件好事!”。

我望着她那张惨白的脸还有那因缺水而皲裂的嘴唇,深深埋下了头。

第二天一早,我在米笛的叫声中惊醒了,这时我才发现周笛已经走了,并且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

后来我去周笛的单位找过她很多次,但周笛都避而不见,打她电话也不接。我知道,我和她之间的缘分大概是真的结束了……

我颓然地回到了家,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丝生机。米笛见我回来忙跑到我身边摇晃这尾巴,不停地舔着我的手背,它似乎是在安慰我。

我已经没有心思上班了,从公司请了长假天天窝在家里,靠酒精麻醉着自己的神经,幻想可以一醉解千愁。但那都是自欺欺人的,根本没用。

一个寂静的深夜我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倒在了地板上,不知过了多久,我恍惚感觉脸上麻酥酥湿漉漉的,睁开眼一看,原来是米笛,它是在帮我醒酒。

我虚弱地抬起手臂将米笛揽在怀里,用下巴抵住它绒绒的脑袋来回摩挲着。从米笛身上传来的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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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了我的身子,感觉就连心口似乎都暖和了许多。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不应该成为这样的人!

第二天我就在网上和一个偏远山区的学校取得了联系,我要去那里做义务支教。

和父母通了电话,对于我辞职去山区的事他们都一致反对。但我已下定了决心,哪怕今后我只是做一只小小的萤火,也要去散发属于我自己的光。

我带上米笛,驱车驶向了千里之外的那个山区学校。我想,这么远的距离,应该会拉长思念的距离,让我忘了她吧!

不久后在那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我开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我在学校教村里的孩子认字读书。傍晚,我便带着他们一起在沟里捉虾摸鱼,叉蛤蟆。山村里的生活节奏很慢很慢,我也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我真的能忘记所有吗?

每当夜晚来临时,我带着米笛静静地躺在长满青草的山坡上,风“呼,呼”灌入我的耳中,似乎它也在诉说着思念的话语。可是我听不懂它的话,也不知道它在思念着谁。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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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你还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这个曾经无比熟悉的名字,往事如潮水般一起向我涌来。

此刻那湛蓝色天空上的无数颗星星,似乎突然聚在了一起组成了我记忆中那张思念了无数次的美丽面容,“周笛,是你吗,是你在想念我吗?”我在心中呐喊着,两颗清泪涌了出来,滴在了身下的青草上。一旁的米笛趴在地上盯着我看,它歪着脑袋,眼睛里晶晶亮的,像是什么都明白似的。

山村里的生活虽然枯燥,但我们适应的很快。米笛在这里生活得很开心,村里的孩子们都很喜欢它。他们经常在放学后来我住的地方玩,每次都会给米笛带来一些煮熟的鸡蛋和香甜的山果。

每当这时,米笛都会高兴地跳跃起来,欢快地摇着尾巴从孩子们的手里抢去那些食物,然后趴在地上大快朵颐。看着它那副调皮的贪吃相,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纷纷上前去拍它毛茸茸的小脑袋。

“老师,它为什么叫米笛啊,这个名字好奇怪啊?”一个孩子向我问道。我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并没有说话。只有我知道,米是我的姓,笛是她的名。

寂静无声的深夜里,米笛在地上睡得很熟而我却孤独地躺在床上,思绪万千。如果当初我不是那么的浮躁,不是那么地迷离于功利间,或许现在我和周笛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如果还有机会,我真的想重新回到过去,和她好好过日子。但,现在……

这天,我正在村头简陋的教室里给孩子们读着纳兰性德的?采桑子?,突然我的电话响了。原来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打来的,他跟我和周笛都很熟,对我们之间的事也非常清楚。他在电话里只说了一件事,周笛和别人订婚了。

在电话那端同学不停的“喂,喂”声中,我挂掉了电话。天哪,她竟然和别人订婚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虽然我曾想像过她可能会和别人开始她的新生活,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时,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已黯淡了下来。

一幕幕往事瞬间袭上心间,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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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把刀穿过心头,“明月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辜负春心,独自闲行独自吟。近来怕说当时事,结遍兰襟。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何处寻,呵呵,这首采桑子仿佛就是我此刻心情的真实写照!

不,我不能坐以待毙!她现在不就在千里之外吗,我要去找她。是的,我曾经确实错过太多,但是现在,我不能再错过了!

于是,我上向学校请了假带上米笛开车往那个我曾生活过的城市驶去。我要去找她,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要告诉她,我爱她!一直,永远,我都爱着她!

我心急火燎地开着车,米笛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声不吭,只是用它那双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静静望着我。

一路上我一直在考虑回城之后该怎样面对周笛,该怎样做才能扳回局面。此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车外的天色早已黯淡了下来。

车子在坑洼不平的山道上颠簸着,这条狭窄的山道紧靠山壁,另一侧就是悬崖。以前我从这里行车时总是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放松。但是此刻的我手只是机械地握着方向盘,脑子却飞回了城里。

危险都是瞬间发生的!就在我出神间,转弯口那边闪过两道雪白的光线,紧接着一辆满载毛竹的大货车就朝我的车直直地冲了过来,这里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视线盲区。

货车车身太重根本就刹不住,我看见里面的那个司机此时正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朝我比划着大喊大叫。我飞快地转动着方向盘躲闪着,电光火石间,货车紧贴着我的车身呼啸而过,而我的车则冲向了旁边的山壁。

看着车窗外一串串因激烈碰撞摩擦出的火花,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看来今晚必命丧于此了。但是我还有心愿没有完成,不,我不甘心……

突然,一个温暖的身体蹿了过来,与此同时车子也和石壁进行了最后的碰撞……

不知过了多久我苏醒过来,艰难地动了两下,我竟然没死!然而就在这时我才发现米笛浑身是血,僵卧在我的身上。

是米笛,是米笛在最后关头救了我!我紧紧地搂着它,大声呼唤着它的名字。半响后它虚弱地睁开眼睛,温柔地舔了一下我的手心,然后望着我轻轻眨了一下眼。接着,它的目光渐渐黯淡了下去,黑亮的眼珠转瞬便失去了光彩,“米笛,你回来啊,米笛……”我撕心裂肺地叫着,但是米笛,再也不会醒来了。

我脱下外套把米笛包好,将它埋在了路边空寂的旷野里。“米笛,我知道你还会回来的,还会回到我身边的,对吗?”我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驶入了黑暗的夜。

回到城里,正好是清晨。我把车停到了周笛单位的宿舍楼下,颤抖着拨出了那个我在心里默念了几千几万遍的号码。

在“嘟,嘟!”的等待音中,我的心脏像是被人用手攥住了一般,紧张到无法跳动。

电话接通了,但那端却没有任何声音。

“喂,周笛,是你吗,是你吗?”我不停地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但她始终没有说话。

“周笛,我错了!唉,以前我真不该……在山区的那些日子里,我才明白你究竟对我有多重要!我真的爱你,你不要不理我,好吗?回来吧,周笛,我爱你……”这时,我听到从电话那端传来一阵轻轻的抽泣声,紧接着电话就挂断了。

我拿着电话,颓然地低下了头。然而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响了起来,我抬头一看,眼前竟是那个熟悉的身影。

“米栋!”周笛走到我的近前伸手紧紧抱住了我,“你终于回来了,你知道吗,我已经等你很久了!”她的泪大颗大颗地滴在我的肩上,很快就染湿了一大片。

原来她根本没有订婚,这一切都是我的那个老同学设下的套,他实在不忍心看见我们原本好端端的一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散了。感谢老天,感谢老同学!

几天后,我带着周笛一起回到了山区支教。不久,我们就在那里成家了。

每天,我和周笛都带着山区的那些孩子们读书识字,然后带着他们去山上看野花,看云朵。

孩子们在草丛中欢快地奔跑,小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这时的我才深深明白,世间的繁华富贵其实都是过眼烟云,只有内心的淡然和安静才是我最想要的简单幸福。

我和周笛并没有要孩子,因为在我们看来,山区里的孩子就是我们的孩子,他们值得我们去爱!毕竟,我们的爱太有限,那么就把这有限的爱都留给最需要的人吧!

这天,我和周笛正肩并肩坐在山坡上看孩子们捉蝴蝶。就在这时,一阵奶声奶气的“汪,汪”声从我们身后的一块石头后面传了过来。

我转过头,就见一只黄色的小狗正站在草丛里朝我们欢快地摇着尾巴,黑亮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惊喜地叫出声,“是你,米笛!是你回来了吗,米笛……”。

我当仵作那些年/画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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